我国大陆从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吸收外资,改革开放创造的巨大发展空间使我国成为国际投资的热点地区。引资数额还成为衡量政府业绩的重要指标,所以地方的引资积极性也相对较高。我国大陆人多地广,到处充满了商机。越来越多的香港个人或企业选择来国内大陆投资,香港投资大陆的方式有很多种,以下从大的方面来介绍一下。
一、 广州代表处注册
1、香港企业注册满两年的,可以在广州注册代表处。设立的代表处,作为母公司的一个联络机构,可以在广州联络业务,发展公司业务。代表处设立的费用低,时间也相对外资公司短。对一些刚刚进来国内试探市场的外资企业是一个不错的投资方式。不过代表处只是母公司的一个联系机构,不能直接从事经营活动,不能有收入,不能开发票,向境外汇款,给员工买社保等。对于一些需要在当地经营的公司有局限。如果需要经营,可以选择注册独立的外商企业。
2、广州代表处注册所需资料:
外国企业设立常驻代表机构申请书(原件);
外国企业的银行资信证明(原件);
首席代表及代表的任命书(原件);
首席代表及代表的简历、护照的复印件和照片;
租用办公室的租赁合同;
投资方、申请文件的公证文件。
二、 广州外资公司注册
1、外资公司注册,是指国外投资者(包括港、澳、台投资者),依据《我国外资企业法》等有关法律,在我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国外投资者投资的企业。依法成立的广州外资企业,在我国境内可从事经营活动,货物进出口,还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外资企业还可以给员工买社保,公税金,开发票,更有利于企业在国内开展业务。
2、广州外资公司注册所需资料:
投资方公司登记证复印件 (自2006年1月1日起,所有的外资需到我国驻当地大使馆作认证),外商以个人身份投资的,此部分换成护照或身份证;
银行资信证明正本2份;
办公场所租赁合同:房主产权证明必须到所属区或所在地的街道、镇出租屋房管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签署一年期以上的租房合约;
可行性报告、章程;
申请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任书、董事会决议。
三、 中外合资企业注册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与国内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我国境内共同投资设立的企业。其特点是合营各方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中外合资公司,有利于外商更好更快的融入我国境内,方便企业的发展与运营,中方企业融合外商的资金或技术,更有利提高企业在同行业中的竞争力。
2、中外合资企业注册所需资料
外方投资方公司登记证复印件 (自2006年1月1日起,所有的外资需到我国驻当地大使馆作认证),外商以个人身份投资的,此部分换成护照或身份证;
外方投资公司的银行资信证明正本;
注册资金;
租赁合同原件;
中方企业的营业执照
以上是香港入资大陆的几种常见的方式,更多的投资方式可以直接联系顾邦企业的咨询顾问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