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属于境外公司,不适用于大陆法律,不具备国内法定代表人的资格。如果香港公司在大陆挂牌经营,按照大陆的法律角度来说是属于非法经营。那么
香港公司注册下来后,要在大陆经营的方式有哪些?下面来了解一下:
1、设立香港公司驻内地代表处;
在内地成立代表处比较简单,成本也相对较低,准备好申请材料到当地工商局申领登记就可以。取得登记证后,再办理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外汇登记、税务登记等手续。
所需条件:
①香港公司全套证书进行律师公证;
②由香港公司对公账户对应的银行开资信证明;
③在大陆租赁合格的商业办公地址;
④香港公司成立年限必须满2年以上。
成立内地代表处虽然对母公司股东国籍没有要求,但代表处只能用于联络、宣传,不能用于经营,也就是说,只能花钱,而不能有收入。
2、授权内地企业经营;
这种方法是目前最常用、简单、节约成本的方法。香港公司可以授权内地的某一间公司,香港公司股东与授权公司法人可以为同一人,或不同人,由这家公司代理香港公司在内地的业务,还可以以相关公司开设的香港账户或离岸账户进行收款。在大陆授权企业生产的产品包装上可以印上“XX(香港公司)监制/授权”等字样,相当于为大陆产品贴上“进口货”的标签。
由于内地注册公司是有很多字眼上的限制,而香港公司没有限制,可以以“协会” “中心” “研究会”等字眼结尾。通常,这种方式多用于客户借助香港公司的名称。
3、在大陆成立外资公司;
成立中外合资即以你所注册离岸公司名义回国投资,如此一来,产品是合法的合资产品。当然这样做的结果是花费较高,手续较复杂。
首先需要进行公司认证,不论是哪里的公司都要由中国驻当地使馆或代表处出具认证文件,之后到所在地的外经贸委进行立项审批,然后是工商注册及税务登记。这里最主要的问题就是验资,因为回国投资时外商要以外汇形式从境外把资金打入,其中外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5%。
另外,登记时需全部股东都是外籍人士。各地政策略有差异,具体的办理程序也会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