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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广东省河源市知识产权奖励的通知!

时间:2020-09-07 作者:未知 网址:https://www.globond.net/

为贯彻落实《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扎实推进知识产权战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府〔201616号)(下简称《实施意见》)、《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源市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河府〔201649号)(下简称《政策措施》)文件精神,现就政策兑现2018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一批)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材料

(一)国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资助,发明专利年费资助,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的申报。(依据:《实施意见》第三点第1条)

1.申报范围:201811-20181231日以本市行政区域内地址申请专利的单位和个人(以申请人地址为依据)获得授权的国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国外发明专利;发明专利授权年费资助。资助涉及的专利具有多个权利人必须是第一权利人。

1)国内授权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1000元、外观设计授权后每件资助300元。(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资助申请待新的资助政策制定后另行通知。)

2)国外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得美国、日本、欧盟等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每件资助20000元,同一件专利的资助仅限于1个国家。

3)发明专利年费:国内发明专利授权后,自申请之日起维持6年以上且申请资助时处于有效状态的,按每件实际缴纳6年以上(含6年)、9年以内(含9年)年费总额的70%给予专利权人一次性资助。

2.申报材料:

1)单位及个人身份证明材料: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营业执照;

个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银行账号证明材料: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河源市辖区内任意银行的相关开户证明资料;

个人:在河源市辖区内任意银行以本人名字开户的存折或储蓄卡。

3)有关证书材料:

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A.专利请求书;B.专利证书;

国外发明专利:A.发明专利证书(中文版本);B.专利检索界面截图(中文版本,港澳专利除外);C.检索界面必需包含专利号、申请(专利权)人、授权日期、申请日期、专利名称等信息;

发明专利年费:A.发明专利证书;B.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年费收据。

(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二)对获认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支持。(依据:《政策措施》第28条、《实施意见》第四点第1条,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经费10万元;对新评定的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经费8万元;对新评定的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经费5万元;对新评定的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给予一次性扶持经费3万元。)

1.申报范围:201811-20181231日获得认定的国家、省级、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

2.申报材料:

12018年度河源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书;

2)国家、省、市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的认定文件复印件;

3)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三)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企业的资助。(依据:《政策措施》第28条、《实施意见》第四点第2条,对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每家给予10万元资助。)

1.申报范围:201811-20181231日通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GB/T29490-2013)国家标准认证的企业,申报时认证证书维持有效且未获得过该项目补助的。

2.申报材料:

12018年度河源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书;

2)贯标企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企业贯标认证工作总结;

4)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对市级专利实施计划项目、市级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经费补助。(依据:《政策措施》第28条、《实施意见》第四点、第六点、第十点,获得市级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立项的每家给予10万元经费扶持,市级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每家给予1万元扶持,市级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学校每家给予3万元扶持。)

1.申报范围:2018年度获得市级专利实施计划项目立项

的项目,2018年度被认定为市级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的。

2.申报材料:

12018年度河源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书;

2)市级认定文件复印件。

(五)对在我市新登记注册的法人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分支机构的一次性资助。(依据:《政策措施》第28条、《实施意见》第九点,对在我市新登记注册的法人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分支机构分别一次性资助10万元、5万元。)

1.申报范围:201811-20181231日登记注册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专利代理机构、代理分支机构。

1)专利代理机构应具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常驻人员,正式员工数量达到6人以上,其中专利代理人不少于2人;

2)拥有规范的公司管理制度和专利代理流程管理制度;

3)未发现有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没有发生恶性服务质量投诉,面对有关投诉能够妥善处理;

4)年度代理河源地址的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率达70%以上,电子申请率达100%

2.申报材料:

12018年度河源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书;

2)专利代理机构的资质证明材料;

3)代理人资格证书及聘用证明;

4)工作人员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保费凭证;

5)代理河源地址专利申请及授权清单;

6)代理机构的营业执照;

7)近一季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8)上年度及本年度代理企业专利申请受理清单;

9)本年度发明专利授权清单;

10)专利代理机构管理制度和专利代理流程管理制度;

11)上年度专利代理工作总结(新注册的代理机构应提供发展规划书)。

二、申报时间

(一)专利资助项目分2批申报,第一批申报时限为615日至715日,第二批申报时限为715日至930日;

(二)其他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971517:00前。

项目申报逾期不再受理。

三、其他申报事项

(一)组织单位推荐。申报单位为市属单位的,由其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推荐;其他申报单位由所在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推荐。

(二)申报单位需按具体项目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书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2份,送交所辖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盖章后统一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直申报主体直接报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项目申报材料均需同时提交电子件(签名、盖章页需扫描),统一发送至邮箱:hyipo@163.com

(三)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组织单位要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条件和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并加具推荐意见。对弄虚作假骗取资金的,追回已发放资金,并取消其以后3年的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申请资格,并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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