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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每人3000元!这些补贴总有一款适合你!

时间:2019-10-24 作者:未知 网址:http://www.globond.net/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毕业1年内)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600元/月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年龄为准)。补贴标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当年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社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由街(镇)、居(村)就业服务机构组织、从事社区便民服务就业岗位实现灵活就业,办理就业登记并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费,依照“先缴后补”原则,参照灵活就业补贴标准和补贴年限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本项补贴与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补贴:
应届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或乡镇、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稳定就业(服务)并参加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按每人3000元给予到基层就业补贴。
 
  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
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岗位就业(含“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等大学生服务基层项目,不含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可享受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由用人单位统一代为申领,发放至高校毕业生本人。
 
  一次性创业资助:
在校及毕业5年内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学生,领取毕业证5年内的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登记失业人员、乡村经营驿道客栈、民宿、农家乐、返乡创业的创业者(经营主体)以及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在广州地区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注册登记手续,本人为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每户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补贴标准为每户1万元,符合条件的人员只能享受1次创业资助。
 
  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广州地区领取营业执照或在其他法定机构注册登记并正常经营,且吸纳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依照“先缴后补”原则,其吸纳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同等享受用人单位招收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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